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接上那对折断的翅膀
时间:2015-07-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谢谢检察机关给了我继续读书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严格要求自己,不让关心我的人失望”,接到我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激动得有些哽咽。  这是我所办理的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至今我仍清晰地记得那张稚嫩的脸、那双哭红的眼、以及那哽咽的声音。  16岁的张某,系金华市区某中学高二学生。2006年5月18日晚,张某和同学陈某(系未成年少女,已辍学在家)来到金东区某网吧上网,遇到被害人李某。因为张某与李某有矛盾,张某与陈某就将李某叫到网吧附近的一个胡同口,通过强行搜身和语言威胁,抢走李某人民币七元五角。案发后,张某后悔不已。  在提讯室,我见到了张某,一个面目清秀、轻言细语的女孩子,很难让人将她与参与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联系到一起。“我当时不知道这种行为就是抢劫,我错了,请相信我一定会改正的,我想回到学校继续读书……”说着说着,她的眼圈就红了。面对提讯,张某显得无助而又失落。突然,她抬起头,用充满泪水的眼睛望着我,带着一丝希望的眼神:“我还能回学校上学吗?”   是啊,她还能上学吗?冰冷的起诉书不仅意味着让她失去宝贵的自由,更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彻底崩溃。我真的不想看到一双飞翔的翅膀折断,一个家庭的希望被重重摔碎。“我们平时只注重了孩子的吃穿,在思想上对她关心不够,她学习不错,谁能想到她会抢钱?如果就这样判了,孩子的将来就完了。”张某的父母在得知自己的孩子参与了抢劫后,寝食难安,悔恨地检讨自己的过失。     一边是严肃的法条,一边是面临失学的绝望目光,张某一念之差带来的恶果将对其未来留下不可磨灭的污点。该如何处理?我努力梳理着自己的思绪,试图在法与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将张某提起公诉,完全没有问题,可如何更好地体现法律的教育挽救作用,如何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我走访了张某所在的学校、社区、派出所,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最终鉴于此案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而且张某在案发后积极协助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具有立功表现,我向院检委会提出相对不诉的建议,并获批准。  “看着孩子脸上又有了笑容,我们做父母的也总算松了一口气,今后我们会尽可能多抽时间来关心引导她,帮助她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接过我手中的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父母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案子有了圆满结果,我的心里有甜甜的喜悦,也有一道火辣辣的烙印,小案子蕴藏着大道义。我相信,经过这次教训,张某一定会珍惜重新获得的自由,开始新生活;我更坚信,法律约束的潜在力量一定能规范她在未来的道路上更加谨慎前行。       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田妍                      

网上咨询
12309
纪检监督平台
中国检察听证网
公示公告

版权所有: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金华市李渔东路1816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