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对金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对刑事案件、自侦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做好青少年维权活动;
3、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履行法律监督;
4、对本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5、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实施法律监督;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开展检察技术工作和鉴定工作;
6、开展对法律政策的应用研究和检察实务的调研工作;
7、负责实施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根据《检察官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任免事项,组织本院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8、实施对本院工作人员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本院计划、财务、装备等工作;
9、负责其他应当由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
纳入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583.54万元,支出总计2,583.5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56.21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了12309项目、后花园项目、中央空调改造等项目支出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83.5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58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49.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33.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8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3.76万元,占71.37%;项目支出739.78万元,占28.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83.54万元,支出总计2,583.54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56.21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了12309项目、后花园项目、中央空调改造等项目支出增多;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59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主要原因是12309项目审计结果未出,余款未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9.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28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多,如中央空调改造项目54.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9.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138.48万元,占87.3%;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05万元,占4.66%;卫生健康(类)支出61.55万元,占2.5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20.17万元,占4.9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5.42万元,占0.6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21万元,支出决算为2,44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尾款未支付等。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91.8万元,支出决算为151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追加指标。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61万元,支出决算为1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后面追加奖金等指标。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5.17万元,支出决算为37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压减部分指标,年底部分项目未完成验收尾款未付清。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8.03万元,支出决算为16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经费指标根据实际文件下达经费。(年初预算做在检察监督科目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34万元,支出决算为7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17万元,支出决算为3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47万元,支出决算为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略有剩余。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1.57万元,支出决算为6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略有剩余。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77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0.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经费未列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3.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5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加班费等。
公用经费289.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如无,则写“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并在公开10表下备注相同文字”)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8%。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77万元,增长23.84%。主要原因是:2020年12309工程款支付较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33.87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6.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9%,主要原因是12309项目未完成审计,部分尾款未支付。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6.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2309项目未完成审计,部分尾款未支付。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无。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61%,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不多,车辆更新及时,运行维护费下降。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62万元,占96.4%,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6.66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2019年更新了2辆车,2020年只更新了1辆车,车辆购置费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占3.6%,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43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业务交流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工作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31.62万元,完成预算的60.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不多,车辆更新及时,运行维护费下降。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采购剩余。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2万元,支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37.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少,车辆更新及时,新车运行维护费低。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118%。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之间业务交流增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8团组,累计20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28团组,20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22.07万元,支出决算为28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务用车经费未使用完毕;比2019年度减少72.25万元,下降19.97%,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降低,办案业务相关经费支出转项目经费列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9.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财政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0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检察院12309接待中心新建项目、金东区检察院花园和道路改造项目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3.8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省补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物业管理费项目”等1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5.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3.87万元。其中,对“省补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物业管理费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预算项目要求。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表直接附正文中,如本部门(单位)只有一个预算项目,则只公开一个项目自评结果,并备注“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只有一个预算项目”)。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省补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及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省补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3万元,执行数为167.14万元,完成预算的8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省补办案业务经费已根据实际办案费用,在年度内全部支付完毕,执行率100%;二是12309信息化项目建设在年度内完工,并验收通过,已支付完毕。单轨制大部分设备已购置并支付,有部分余款待下年验收后支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如单轨制项目预算和实际有差距;二是前期设备价格不明,按中上价格报了预算,并进行了追加,最后综合考虑实际办案需要,删减了部分综合部门的非办案人员的相关设备,实际支出与预算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项目准备工作,预算方案多方咨询,尽可能得考虑到各种因素,减少预算误差和方案变动;二是加强项目监督,及时督促项目进度,保证项目在工期内完工,按约支付完毕。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胡晓军、
罗向荣
|
联系电话
|
82190048、
82190056
|
|
地 址
|
金华市李渔东路1816号
|
邮编
|
321017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1~12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193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93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193
|
省财政
|
193
|
|
市财政
|
|
市财政
|
|
|
区财政
|
|
区财政
|
|
|
其它
|
|
其它
|
|
|
实际支出(万元)
|
167.14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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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计划支出数
(万元)
|
实际支出数
(万元)
|
|
302商品服务支出
|
76
|
76
|
|
310资本性支出
|
117
|
91.14
|
|
|
|
|
|
|
|
|
|
|
|
|
|
支出合计
|
193
|
167.14
|
|
三、项目绩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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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 期
|
实 际
|
|
项目绩效目标及 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1、省补办案业务经费:完成各类办案经费支出的报销,提高办案质量,推动检察执法工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省补业务装备经费:完成12309信息化项目建设,各部室设备购置,单轨制项目采购。
|
1、省补办案业务经费已根据实际办案费用,在年度内全部支付完毕,执行率100%。
2、12309信息化项目建设在年度内完工,并验收通过,已支付完毕。单轨制大部分设备已购置并支付,有部分余款待下年验收后支付。
|
|
存在问题
(可另附说明)
|
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如单轨制项目预算和实际有差距。因为前期设备价格不明,按中上价格报了预算,并进行了追加,最后综合考虑实际办案需要,删减了部分综合部门的非办案人员的相关设备,实际支出与预算减少。
|
|
改进承诺
(可另附说明)
|
今后,做好项目准备工作,预算方案多方咨询,尽可能得考虑到各种因素,减少预算误差和方案变动。加强项目监督,及时督促项目进度,保证项目在工期内完工,按约支付完毕。
|
|
|
四、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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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
1.目标设定情况
|
依据的充分性
|
5
|
4.5
|
|
目标的明确度
|
4
|
3.5
|
|
目标的合理性
|
4
|
3.5
|
|
完成的可能性
|
4
|
3
|
|
2.目标完成程度
|
目标完成率
|
5
|
4
|
|
目标完成质量
|
5
|
4.5
|
|
完成的及时性
|
4
|
3
|
|
验收的有效性
|
4
|
4
|
|
3.组织管理水平
|
管理制度保障
|
4
|
4
|
|
支撑条件保障
|
4
|
3.5
|
|
质量管理水平
|
4
|
3.5
|
|
4.项目实施效益
|
经济效益
|
5
|
4
|
|
社会效益
|
5
|
4
|
|
可持续性影响
|
4
|
3
|
|
公众满意度
|
4
|
4
|
|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
65
|
56
|
|
1.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到位率
|
4
|
4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4
|
4
|
|
2.实际支出情况
|
资金使用率
|
5
|
4
|
|
资金支出的相符性
|
5
|
5
|
|
资金支出的合规性
|
5
|
5
|
|
3.财务管理状况
|
制度的健全性
|
3
|
3
|
|
管理的有效性
|
3
|
3
|
|
信息的及时性
|
3
|
3
|
|
信息的完整性
|
3
|
3
|
|
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
35
|
34
|
|
综合得分
|
100
|
90
|
五、评价等次:
|
优
|
|
备注: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
|
六、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胡晓军
|
办公室主任
|
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
|
|
罗向荣
|
第六检察部高级工
|
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
|
|
朱珍
|
中级会计师
|
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
|
|
|
|
|
|
|
|
|
|
|
|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万元,执行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食堂人员工资每月按时发放,保安保洁根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二是完成大楼内花卉租摆、院内四周绿化养护、电梯年检和定期维护保养、中央空调定期保养和日常维修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食堂管理不够规范;二是绿化养护不及时,中央空调问题较多,维修频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食堂管理,保证食物和就餐环境卫生;二是绿化和空调根据气候环境增加养护频次。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胡晓军
|
联系电话
|
82190048
|
|
地 址
|
金华市李渔东路1816号
|
邮编
|
321017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1~12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64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64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64
|
省财政
|
64
|
|
市财政
|
|
市财政
|
|
|
区财政
|
|
区财政
|
|
|
其它
|
|
其它
|
|
|
实际支出(万元)
|
64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计划支出数
(万元)
|
实际支出数
(万元)
|
|
302商品服务支出
|
64
|
64
|
|
|
|
|
|
|
|
|
|
|
|
|
|
|
|
|
|
支出合计
|
64
|
64
|
|
三、项目绩效情况
|
|
|
预 期
|
实 际
|
|
项目绩效目标及 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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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食堂人员、保安保洁工资发放;
4、完成院内各楼层、办公室花卉租摆;院内四周绿化养护;电梯和空调日常维修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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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堂人员工资每月按时发放,保安保洁根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
4、完成大楼内花卉租摆、院内四周绿化养护、电梯年检和定期维护保养、中央空调定期保养和日常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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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可另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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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堂管理不够规范。
2、绿化养护不及时,草木枯萎。
3、中央空调问题较多,维修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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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承诺
(可另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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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食堂管理,保证食物和就餐环境卫生。
2、绿化和空调根据气候环境增加养护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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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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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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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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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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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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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设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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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的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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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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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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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的明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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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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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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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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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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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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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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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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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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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完成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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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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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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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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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完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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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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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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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的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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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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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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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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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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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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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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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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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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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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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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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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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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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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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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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实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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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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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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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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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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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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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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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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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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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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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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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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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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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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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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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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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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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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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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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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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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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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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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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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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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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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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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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出的相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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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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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出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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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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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管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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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健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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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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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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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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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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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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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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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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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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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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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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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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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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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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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价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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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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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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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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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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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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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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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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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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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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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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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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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检察部高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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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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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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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
|
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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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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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XX(类)XX(款)XX(项):指……
18.XX(类)XX(款)XX(项):指……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