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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金华市金东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成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金东高质量发展总要求和高水平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目标,紧扣“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全面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着力保障金东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准确把握检察工作与区委中心工作的契合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同频共振服务中心工作。围绕“123456”工程、“六大行动”、“九场硬战”等中心工作,制定《关于服务招商引资项目攻坚和工业科技 助推金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方位履职,打好检察服务“组合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40人,起诉67人。积极参与市场经济秩序整顿,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9人,起诉82人。

精准有力开展扫黑除恶。成立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凝聚共识,形成打击合力。选派一名干警常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职联络员,提升专项斗争协同性。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批捕相关涉黑涉恶犯罪36人,起诉23人。在案件办理中,坚持依法办案,坚决防止冤假错案,既不轻纵犯罪,也不人为拔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多元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坚持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金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检察工作站”运行机制,深入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信访工作规范年”专项活动,通过规范、理性、文明司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件。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其中针对一名在故意伤害案中因重伤致残且生活困难的被害人,联合市检察院、区残联、妇联、乡镇等多个部门进行联动救助,发放救助金8.2万元,国家、省、市级相关媒体均进行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该案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精品案件”。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不忘人民检察的初心,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牢牢把握事关和谐稳定、影响群众利益的关键环节,依法履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和更加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紧紧围绕平安金东建设大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98件463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5.7%、19.6%,经审查,批捕219件32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59件879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0.4%、3.7%,经审查,提起公诉402件588人。无一起错捕、错诉和无罪判决案件。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突出打击多发性侵财、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感,依法批捕104人,起诉208人。

积极推进人权司法保护。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经审查,不构成犯罪不批捕8人,不起诉12人;证据不足不批捕65人,不起诉13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依法不批捕64人,不起诉116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立“大堰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对未成年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21人次,法律援助19人,司法救助3人。积极构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社会体系,联合综治办、关工委、团委、妇联等部门出台《金东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合作机制实施意见》,与金东实验中学等多所学校建立检校合作机制,2名检察官受聘为法制副校长。

全力保障民生维护民利。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努力方向,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人,起诉16人。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网络餐饮监管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发送加强监管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坚决打击恶意欠薪,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人,起诉5人。把大调研作为转作风、优服务、大抓落实的重要抓手,关注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形成《金东区反映侵害老年人犯罪五个趋势需引起关注》情况反映,被《浙江政务信息专报》采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主业思维,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把优质高效办案作为第一任务,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切实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不断加大对刑事判决、裁定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获法院依法改判。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实现与审判机关良性互动。在区公安分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强化检警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坚持适时提前介入、案件信息通报等制度,提前介入侦查56件,监督立案8件19人;追捕5人,追诉8人,其中6人已判决生效;向侦查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均得到采纳。在办理覃某涉嫌非法拘禁一案中,监督立案2人,非法证据排除1件,通过跟踪监督,引导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强迫卖淫、容留卖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取得了良好效果,该案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案例”。

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决策,2017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我院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强化监督。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受理公益诉讼线索53件,发送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0件,均得到有关部门采纳。针对一起非法采矿案中生态环境遭受严重损害的问题,依法提起全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获得法院判决。针对金义都市新区部分企业临时改变工业用地用途、未缴纳土地收益金的问题,依法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追缴土地收益金及滞纳金400余万元。1件监督国有土地出让金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一周年优秀案例”

积极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和刑事申诉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对2名违反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罪犯,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收监执行。深入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监督有关部门对24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强化财产刑案件执行监督,发送检察建议5件,均得到采纳。加强刑事申诉审查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6件,顾某某不服一审生效裁判一案,依法发送再审检察建议,并得到改判。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和1件申诉案分别获评“金华市检察机关第二届精品案件

持续深化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积极推动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依法就一起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的生效裁判发送再审检察建议,得到改判。进一步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发送检察建议12件,均得到采纳。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其中针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不当保全被执行人财产的问题,发送检察建议,及时得到纠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例”。

四、坚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工作理念,着力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促进检察工作公开、公正,提高检察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认真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及时办理人大交办事项。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不批捕、不起诉决定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法律文书284份。严格执行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围绕人大常委会确定的议题,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沟通联系,通过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寄送检察画册等形式通报检察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深化法律监督 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检察开放日、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揭牌仪式等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把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动力,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落实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拓宽接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充分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检察动态,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20条、微信推送28期,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职能的知晓度,广泛接受监督。

打造全方位阳光检察。通过多方位、即时性、全流程的检务公开,积极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增强检务公开的广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检察工作中的实践,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对律师电子阅卷、当事人、辩护人约见承办检察官等事项,接受多渠道提前预约,实现群众办事一次完成,接待律师及当事人咨询、阅卷300余人次。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886条、法律文书469份、重要案件信息12条。

五、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把加强党的建设落到实处,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以“零容忍”态度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坚持周一夜学和每周廉政短信提醒,实现经常性教育和适当集中教育相结合,增强干警廉洁从政意识。强化“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检察官良好形象。以“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对照检查6个方面30种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执法办案监督,落实公诉案件同步监督卡制度,对公诉案件承办人的执法办案情况实行同步监督,促进廉洁办案、规范办案。

深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全面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第三批员额检察官遴选、检察官职务序列入轨等工作。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入额院领导带头一线办案。建立健全新型办案团队15个,实行独任检察官的办案组织形式,独任检察官对检察长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积极构建“权责清晰、科学规范、监督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规章建设和案件质量评查,强化检察官办案质效监督。加强与监察委员会工作衔接,依法对一起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贪污案件提起公诉。

不断强化队伍素质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新时代金华精神大讨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检察长专题党课及各类学习讨论活动30余次,举办“书香检察”读书交流会5期。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坚持对青年干警的传帮带教,建立青年干警导师制度,积极组织干警参与控辩对抗、微课评比、演讲比赛等岗位练兵,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77人次。一年来,获区级以上荣誉17项,其中1名干警荣立市政府“平安金鼎”个人二等功,1个集体和3名干警荣立三等功,2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 “优秀公诉人”称号。

各位代表,2018年,区检察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市检察机关工作绩效评价中,检察业务工作位列第一,综合绩效评价位列第四,其中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三个单项工作位列第一,获评省、市级精品案例、优秀案例6个。区检察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配套的管理、考核、监督等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少数干警的思想观念和知识储备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司法实践需要,金融、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专业人才缺乏。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区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中共金东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大力实施实业兴区、创新强区、生态立区、人文富区四大战略,锚定设区20周年时间节点,主动融入“两个一体化”,积极对接“三大改革试点”,对标对位“四个参照系”,全面打赢“九场硬战”,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线,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检察改革,为高质量建设和美金东、高水平打造希望新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全区中心工作,深化服务经济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六大行动”、“九场硬战”等中心工作,自觉把服务大局、促进金东高质量发展融入司法全过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精准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化细化服务措施,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化平安金东建设。强化政治担当,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坚决捍卫国家安全。依法、准确、有力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坚决惩治各类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金东检察品牌,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立足检察机关主责主业,深化法律监督工作。树立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不折不扣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发挥刑事检察在打击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工作,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完善内外协作机制,深化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机制,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庭审实质化。

四、坚持“五个过硬”总要求,深化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干警思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抓实纪律作风建设,保持机关纪律作风良好。加强检察人才培养,着力培养一批办案能手,不断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络,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新的使命,新征程期待检察机关新的作为。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推进新时代金东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努力为谱写“和美金东、希望新城”新华章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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