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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检道|找了“代驾”为啥还被查“酒驾”?
时间:2021-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代驾,是被“需求”所催生出来的一个行业。近年来,随着“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观念的深入人心,“代驾”慢慢成为一股热风,酒后代驾服务,也为会饮酒的有车族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全的选择空间。

然而,在近期金东区检察院办理的曹某危险驾驶一案中,当事人明明找了代驾,最后却仍被查了“酒驾”。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是怎么发生的呢?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24日晚,曹某和同事在一家煲庄内吃晚饭,席间在场人员均有饮酒。晚饭后,同事刘某通过手机APP叫了代驾董某,董某将刘某等人送回住处后,继续接单驾驶停放在该处的曹某车辆,准备将曹某送往其住处。途中,曹某因觉得董某绕了远路,就在车厢与其发生了争执,并将董某赶下车,自己开起车来。董某见曹某酒后驾车(大概3米左右),立即拦下车辆并报警,经检测曹某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242mg/100mL。

那么问题来了,曹某上车只开了3米,构成犯罪吗?

 

检察官说

第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本案发生在道路上毋庸置疑。

第二,司法实践中,通常将驾驶行为概括为三步,即“上车”“打火”“轮子动”,这也就意味,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完成。

因此,本案中曹某的行为,在刑法上应被认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加之其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242mg/100mL,显然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

本案经金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曹某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知识拓展

问题一:明知车主饮酒还让其开车,同行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明知车主饮酒还让其开车,如果是酒驾、未达醉驾标准,同行的代驾人员或亲朋好友需要负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并不相同。

①如亲朋好友明知车主饮酒却不劝阻还让其开车,如发生事故,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之规定,属于对事故发生具有较大过错,需要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按份责任。

②如代驾人员明知车主饮酒却不劝阻还让其开车,因双方形成的系委托关系,根据民法典合同编之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因此,如果代驾明知车主饮酒还让其开车,造成了损失,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如果车主达到醉驾标准,那么,同行人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①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②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③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

因此,个别司机认为只要自己饮酒不开车,把车辆交给其他饮酒的人员驾驶,自己就不构成危险驾驶罪,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在此提醒广大司机,不仅要做到自己喝酒不开车,更不能向醉酒的人员出借车辆或教唆、放任醉酒的人员驾驶机动车,否则亦将受到法律制裁。

问题二: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①如果是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

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般情况由车辆所有人负责,但当代驾者存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②如果是雇人代驾:按雇佣关系处理

车主临时花钱雇人代驾,双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车主负责。但是,如果代驾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③如果是公司代驾:按委托合同处理

车主事先和代驾公司签订代驾服务书面合同,双方系委托合同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不足以赔偿的,赔偿责任由代驾公司承担。

④如果是酒店代驾:按消费合同处理

某些酒店会专门为喝酒后的顾客免费提供代驾服务,属于餐饮消费的延伸服务,是消费行为的延续,是消费者与酒店之间的消费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酒店提供的代驾发生交通事故,表明酒店没有尽到自己将顾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违反了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事故车辆没有保险或保险不足,应当由酒店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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