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大堰河”检察文苑丨第二十七期:角落里的微光
时间:2026-06-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角落里的微光


董史统


2014年夏日,坐落在景山下的看守所蝉躁不已,审讯室的白炽灯有些刺眼,检察官董正衡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对面的廖自强双手紧扣铁栏,指节泛白,声音带着未散尽的颤抖:“我没有故意伤人,是他们先围上来的,我是被迫还击的......”

卷宗里的案情并不复杂:夜宵摊冲突引发的伤害案,廖自强捡拾自地上的水果刀挥舞致人重伤,而所谓的“被害人”却在医院治疗后第二天离奇失踪,所留电话和住址发函均无回音。但董正衡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勘查照片里那个逼仄的巷子,监控死角的位置,还有双方各执一词的供述和陈述,像一团迷雾裹着他的思绪。

“董检察官,这案子证据链够了。”助理小潘把补充侦查报告书放在桌上,“双方都承认动手了,伤情鉴定也出来,起诉没问题。”

董正衡却翻开现场勘查图,铅笔在角落里画了个圈:“这里的三角区域,退无可退时的防御空间有多大?”他想起刚入职时老检察长说的话:“卷宗是死的,人是活的。纸上得来终觉浅啊。”

第二天清晨,董正衡带着公诉、技术部门的同事来到案发现场。巷子比照片里更窄,两侧斑驳的墙壁长满青苔。他让小潘模拟攻击者的姿态,自己站在廖自强当时的位置。后背抵住墙角的瞬间,一种强烈的压迫感涌来——右手边是垃圾桶,左边是配电箱,转身的余地不足半米。

“如果有人从正面扑过来,你能往哪躲?”董正衡问小潘。

“只能抬手挡......”小潘的话没说完,董正衡忽然明白了什么。他蹲下身,在墙根的缝隙里发现一小块银色金属片,“这是什么?”

技术人员用证物袋收好碎片:“像是某种饰品的零件。”

回到单位,董正衡调阅了周边所有商铺的监控。在一家杂货店的死角录像里,终于看到案发前五分钟,三个醉汉围着廖自强推搡,其中一人脖子上挂着银色链子。他立刻联系侦查机关:“查廖自强的随身物品,特别是衣物口袋。”

三天后,鉴定结果出来了:墙根的金属片正是那根银链的吊坠。更关键的是,廖自强外套内侧发现了几处与配电箱棱角吻合的擦痕。

检委会讨论那天,董正衡把现场照片贴满了整面墙。他举起现场绘制的草图:“根据我们的实地勘查,廖自强当时处于退无可退的防御状态,伤口角度和力度符合近距离自卫特征。” 他播放了那段模糊的监控,“这不是互殴,而是典型的正当防卫!”

会议室里很安静,公诉部门负责人黄慕楠忽然开口:“如果我们只看卷宗,可能就错过这些细节了,亲历性审查真的很重要。”

最终,检委会一致决定对廖自强作出不起诉决定。宣布那天,廖自强的母亲攥着董正衡的手,粗糙的掌心全是汗:“俺娃说了,他没骗人......”

走出检察院大门时,夕阳正落在门楣的检徽上。董正衡想起刚办案时,老检察长带他去看的仿西周青铜鼎,上面刻着“五声听讼”的铭文。原来千百年来,司法者追寻真相的姿势从未改变——既要在卷宗里寻觅蛛丝马迹,更要在现场感受那些文字无法承载的真实。

手机震动起来,是小潘发来的消息:“董检察官,杂货店老板说要送面锦旗,被我劝住了。”后面跟着个笑脸表情。董正衡笑了笑,回复:“把现场勘查笔录再完善下,这才是最该留下的东西。”

晚风穿过街角的梧桐,带着夏末的余温。他知道,每个案件都像这城市角落里的微光,或许微弱,却足以照亮普通人的人生。而他们要做的,就是让每一束光都不被辜负。

(文章为案例演绎作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简介:董史统,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12309
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
中国检察听证网
公示公告

版权所有: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金华市李渔东路1816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