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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党建思想】干警说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认识与思考
时间:2026-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我院持续深化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推动机关党建和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围绕党建理论学习和思想感悟交流,专栏刊发检察干警党建征文、学习心得与履职感悟,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以党建工作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


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的认识与思考

罗涵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党员干警,我经常穿梭在案卷材料与田间地头之间,既感受着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的使命担当,也体会着行政检察推动争议化解的温度责任,还体验了刑事检察打击违法犯罪的主责主业。在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党建和业务只有融合在一起,才能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为什么要融合?


当我还不是党员的时候,就已经以联村干部身份列席联系村的党员大会,向农村党员宣传、传达政治理论知识和党的文件会议精神,在工作中不断丰富自己的党建知识储备。此后,每当面临征地拆迁、疫情防控等重大急难险重任务的时候,经常会成立临时党支部,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为攻坚克难的坚强后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到检察机关工作后,我了解到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我从事的公益诉讼守护的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检察监督的是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益诉讼要精准监督、办成精品,行政检察要实质性化解争议,必须依靠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智慧力量,破解难题瓶颈。只有坚持党建引领,才能确保业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具体怎么融合?


1.思想铸魂,在政治引领中锚定业务方向。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总遵循、总指导,将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等系列重要论述,列为每一个党员干警的“必修课”。让每一次线索摸排、每一份检察建议、每一次听证调解,都成为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将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组织强基,在攻坚克难中发挥先锋作用。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由党员骨干担任主办检察官,党员带头啃“硬骨头”、闯“深水区”;在排查监督线索中,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和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农民等权益方面重点发力;在发展“益心为公”志愿者时,重点发展党代表和党员志愿者;在办案成效上,推动解决一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或行政争议难题,促进完善相关领域治理体系,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3.机制赋能,在制度设计中保障深度融合。一是“党建+业务”同谋划同推进。探索“党建+大数据”助力精准监督,“党建+典型案例培育”引领业务发展,“党建+法治宣传”扩大社会影响等新模式,增强融合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二是“党建+协作”聚合同向发力。依托党建共建平台,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党组织及乡镇、村级党组织的联动。通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共同调研磋商、信息共享、同堂培训等方式,凝聚公益保护、争议化解的最大合力。

4.作风塑形,在司法为民中擦亮清廉底色。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办案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在接触企业、走访行政机关、面对当事人时,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确保监督公正廉洁。同时发扬党的群众路线优良传统,在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效果评估中,在行政争议接访、听证、化解中,主动倾听民意、汇聚民智、回应民盼。

只有党建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让党建的“红色基因”深深植入“四大检察”的“业务肌体”,才能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新时代检察工作行稳致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作者:罗涵,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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