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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河”检察文苑丨第三十期:重婚案的“罪与罚”
时间:2026-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婚案的“罪与罚”


吴爱晶


从声泪俱下的控诉,到握手言和的释然,这是我协助办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案情简单,其间的爱恨纠葛却很复杂,5个月时间,我见证了这起重婚案的“始末”,也让我对检察机关应捍卫怎样的正义、婚姻与家庭的本质有了更深的思考。





重婚案很简单?

何某(化名)2011年经人介绍与阿英(化名)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然而婚后仅3年,二人就因债务等问题分居两地。阿英以为丈夫只是在外做生意,总有一天会回家,直至2022年,她偶然得知何某早已在外成“家”!无法接受这个现实的阿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24年8月,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案卷材料不过百页,我原以为办理难度不大,前辈却告诉我“重婚的案子不简单”。我逐字逐句审查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嫌疑人供述以及各类证据。何某在与阿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并育有一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何某在公安阶段表示认罪认罚,我认为构成重婚罪没有问题。





婚姻的“困”与“愁”

直至在办案区见到何某本人,我才意识到是自己“天真”了。“意外生了小孩没办法才住在一起的”“我自己感觉是没有重婚”……何某的话让我差点大脑“宕机”,说好的认罪认罚呢?所幸在员额检察官的帮助下,我们抓住何某前后供述的矛盾点逐一突破,并向他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相关法律后果,何某终于承认“是以家人、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

8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我见到了阿英,中等个头、衣着朴素。通过她声泪俱下的讲述,我了解到她被这场婚姻“困”住的半生。何某离家这些年,阿英一个人抚养孩子长大,尝尽苦楚。阿英控诉着何某对自己造成的巨大伤害,她表示自己已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我们对何某的重婚行为进行严惩。

另一边,何某表示正在积极争取阿英谅解,但时间一天天过去,双方始终没能达成共识。2024年9月24日,本院以何某涉嫌重婚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庭上,何某始终没有以正脸面对阿英,阿英却说“我们并非毫无感情基础,如果他真心悔罪,我愿意谅解。”





案件的“结”与“解”

阿英这句话让原本陷入僵局的案件出现转机,我深知,要让当事人内心感受到公平正义,关键在于“化解”。于是我们联合法院多次组织当事人“背对背”调解。2025年1月23日,双方就民事离婚诉讼达成调解协议,阿英拿到了相应的赔偿,也向法院出具了谅解书。农历新年前夕,这起重婚案画上了句号,何某因取得被害人谅解综合其他量刑情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感情不是非爱即憎,更多时候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重要的是能够坦诚相待。正义不是非黑即白,我们永远追求让每一个平凡人的内心得到宽慰。

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我感受到办结一个案件很容易,而办“好”一个案件则需要我们兼顾情理法,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洞察人心、通达世事,定分止争。作为一名女性,同时也是一名妻子、母亲,我通过这个案件看到,婚姻制度之所以彰显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其核心正在于“人”对动物本能的克制,对契约精神的坚守。进入婚姻意味着责任担当,意味着命运相连,而如果发现“所托非人”,任何人,尤其是女性,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及时止损”,因为,沉没成本不参与重大决策。

(文章为案例演绎作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简介:吴爱晶,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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