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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党建思想】干警说丨新时代基层检察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思考与体会
时间:2026-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我院持续深化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推动机关党建和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围绕党建理论学习和思想感悟交流,专栏刊发检察干警党建征文、学习心得与履职感悟,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以党建工作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



新时代基层检察党建与

业务融合的思考与体会

罗欣

作为新时代检察干警,身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我们既是法治建设的见证者,更是公平正义的践行者。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最高检关于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部署要求,立足检察业务岗位,以实干担当推动党建“铸魂”与业务“砺行”深度融合,让青春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火热实践中绽放光芒。


一、铸牢政治根基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党建是检察工作的“根”与“魂”,政治忠诚是青年干警的立身之本、履职之基。“义乌发展经验”的核心要义,在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立足自身禀赋、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这与检察机关“从政治上看”的履职要求高度契合,为我们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提供了根本遵循。

作为检察干警,我们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理论清醒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义乌发展经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支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研讨、岗位自学等方式,深刻把握“从政治上看”的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思想根源上厘清“为谁办案、为谁履职、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坚决破除“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业务两张皮”的错误认知,牢固树立“党建是引领、业务是载体、融合是关键”的工作理念。


二、站稳人民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义乌发展经验’进一步总结好、运用好”,引导各地区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检察工作要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必须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跳出“就案办案”的窠臼,在每一个办案环节体现司法温度、传递法治关怀。

一是坚持“如我在诉”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基层刑检部门办理的大量案件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但这些“小案”往往连着大民生、反映大民意。要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把自己与当事人换位思考,体会被害人对公平正义的渴望、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对从宽处理的期待。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耐心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开展释法说理,积极运用刑事和解、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二是将矛盾化解贯穿刑事办案全过程。积极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党建引领司法为民,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志愿服务活动。从“坐堂办案”到“上门问需”,从“被动履职”到“主动作为”,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回应民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检察服务中感受到法治温度,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内生稳定。三是延伸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办案不是终点,通过办案推动社会治理才是更高层次的追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行业监管缺失等问题,我们要主动制发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踪落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通过办好一个个“小案”、抓好一件件为民实事,守住民心,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三、强化素能提升


青春逢盛世,奋斗正当时。习近平总书记寄语青年,要“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新时代新天地中施展抱负、建功立业”。青年干警要聚焦业务岗位需求,练就过硬能力,一方面,要深耕专业能力,面对层出不穷的新型案件,主动钻研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积极参与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庭审观摩,补齐能力短板,不断提升法律适用、证据研判、群众工作等核心能力;另一方面,要严守纪律规矩,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规范司法行为,守住司法底线。要始终把个人成长融入检察事业、融入国家发展,立足业务岗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好公平正义防线;以“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让青春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践中绽放光彩。

作者:罗欣,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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