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9日在金东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牛大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紧紧围绕“打造增长极、建设新中心”目标,认真执行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历次会议决议,以一体落实金华市检察院“五检行动”为抓手,持续抓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9件次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5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采用,荣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16项。
一、服务中心大局,在护航全区发展中彰显担当作为
聚焦区委经济工作主线,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切实做到党委有部署、检察见行动。
全力护航社会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依法从严从重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两抢一盗”“黄赌毒”,安定人心、维护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精准定性、打准打实。协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电信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依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协同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认真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持续深化“检优营商”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对最高检交办的涉企刑事“挂案”线索深入核查,依法开展监督,协同推动问题纠治,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工作经验被最高检采用。聚焦护航“3+3”产业创新聚变,立足办案发布知识产权刑事检察白皮书,引导企业依法维权、防范风险;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精准还原案件事实,一起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聚力强化涉外法治增值服务,为辖区上市企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指导开展跨境取证,帮助挽回损失。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格局。深入参与“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纵深推进“检促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减少对立、化解纠纷。坚持小案不小办,精细办理一起轮式专用机械车危险驾驶案,深入梳理类案审查规则,对从重情节不予认定,并建议判处缓刑,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商业秘密保护、高速ETC逃费等问题整改见效,推动检察监督“由案到治”。
二、深耕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聚焦主责、深耕主业,以有力有效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巩固提升做优刑事检察。积极应对刑事检察人均办案量高位运行、位居全市首位的挑战,持续开展办案质效攻坚,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缩短,让公平正义更快实现。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运行,常态开展检警联席会商,携手构建“大控方”格局。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依法列席法院审委会;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书面提出监督意见;深化跨区域联动配合,扎实推进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监督,相关举措被最高检采用。
协同发力做强民事检察。注重民事诉讼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发送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制发民事审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民事终本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公民代理资格审核问题,联合法院同步制发检察建议、司法建议,依法维护诉讼秩序,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动筑牢金融安全防线,深化刑事、民事融合监督,全链条打击“交通碰瓷”保险诈骗团伙,依法起诉涉案人员,依法保障相关保险公司合法权益;提出虚假诉讼监督意见均获法院支持改判,不让司法公信力折损于虚假诉讼,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工作经验被最高检采用。
稳中有进做实行政检察。推进“检执联动”专项行动提质拓面,不断凝聚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的整体合力。制发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推动行刑双向衔接,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防止以罚代刑;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提出检察意见,有效消除“不刑不罚”追责盲区。聚焦“小过重罚”现象,在办理一起涉嫌危害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案中,认定行政处罚档次与被处罚人行为不符,推动职能部门减轻处罚,确保“罚当其过”,工作成效被《检察日报》报道。
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自觉肩负起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及民事公益诉讼。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严厉打击生猪检疫乱象,对涉嫌非法买卖检疫合格证明的人员提起公诉,并推动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切实保卫“舌尖上的安全”。聚焦防控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成品油“自流黑”治理专项监督,推动查处物流园周边危化车辆违法销售成品油行为,取缔黑加油点。聚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依托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省一级古道年久失修问题,推动多家单位联动完成保护性修缮,守护绿色乡愁记忆。
三、践行为民宗旨,在保障民生福祉中传递司法温度
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站稳立场、司法为民,在保民生、护民益、促共富上交出新答卷。
凝心聚力办好民生实事。扎实开展“检护民益”专项行动,以有温度的检察履职守护热气腾腾的“小家”。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常态开展领导接访和包案办理,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聚焦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针对部分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运营管理等问题,推动职能部门落实整改,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协同参与根治欠薪工作,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人员,通过提起民事支持起诉,助力多名农民工追讨欠薪,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向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堰河纾困”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交流推广。
全面履职共护生态文明。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起诉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危害珍贵野生动植物等犯罪人员,并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就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判决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提升环境治理效能。协同职能部门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专项监督,督促追缴到位。推动属地乡镇林地的松材线虫疫木清理,助力绘就花卉苗木发展底色。
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持续擦亮“大堰河”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做到该严则严。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深化运行“启明星计划”观护帮教项目,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以法治照亮少年的回归路。深化“法治进校园”,开展“堰河润苗·法护青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线上录制法治微课5期,线下开展专题普法8场,惠及师生2000余人次。
四、聚力自身建设,在锻造过硬队伍中夯实事业根基
一体强化检察队伍政治建设、素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守正创新、善作善为,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政治立检铸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建好检察舆论宣传阵地,33篇次亮点工作在省级以上媒体专题报道。积极推进文化育检、文化强检,与市作家协会和区委宣传部、区文联等联动,打造全省首例“检察+文联+作协”共建模式的“大堰河”检察文苑品牌,在文化浸润中激发忠诚担当、履职为民、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
素能强检炼本领。持续开展“积道·研法”系列活动,举办疑难案件办理交流、业务竞赛心得分享、跨地域多部门实务研讨11次,实战实训基础素能,练好高质效办案基本功。2名干警荣获“第四届浙江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全市优秀公诉人”荣誉,6人次入选省、市级检察人才库。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聚焦个人信息保护、消防安全隐患、未成年人“笑气”滥用等治理领域有效监督,1个模型在全市获奖并推广。强化检察技术辅助办案,通过开展痕迹检验司法鉴定,助力监督纠正一起十年前的冒用身份刑事判决,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技术办案典型案例。
从严治检优作风。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禁酒令执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等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和督察检查,着重抓好前端防范化解,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区委巡察整改“回头看”,突出奖优罚劣、正反激励,进一步营造勤廉并重的工作氛围。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强化办案质效月报分析、重点办案领域和业务态势分析,落实案件质量自查、检查与评查全覆盖,严守办案质量“生命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逢问必录”“应报尽报”,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
各位代表,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一年来,区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知识产权检察等工作情况,精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落实代表审议报告、调研座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健全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积极参与“代表有约·检察官进站”活动,为古迹保护和文旅开发提出法律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件,积极听取意见、扎实推动改进。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会、案例讲述会30余人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努力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守护民生的检察实践。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自觉接受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履职制约,凝聚共识、统一标准、形成合力。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金东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区监委和政法各单位配合制约,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委和人民的期望要求相比,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聚焦高水平护航发展,融入中心工作的抓手和路径还不够丰富,检察为民还需做得更实;二是聚焦高质效履职办案,“四大检察”履职还不够平衡,检察业务融合履职、促进社会治理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聚焦高素质队伍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仍有“短板”,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作风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三湖映城、全域蝶变”的关键之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锚定了航向、划定了重点。2026年,区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一体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聚焦聚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锚定市委“两高一图景”总目标,聚焦“一枢纽、双千亿、三大湖”重点任务,攻坚平台项目产业“三大突破”,在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一以贯之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坚定扛起“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的使命责任,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深化“五检行动”,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强力推进“三湖映城、全域蝶变”、全力推动“增长极、新中心”全新跨越、生动展现中国式现代化一流新区新图景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擦亮忠诚底色。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持续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履职效能。深入打造“一支部一品牌”,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建强法律监督履职战斗堡垒,持续擦亮“积道明检”党建品牌。
二是心怀发展全局,以更硬担当提升服务水平。聚焦聚力落实“三湖映城、全域蝶变”总体部署,紧扣“一枢纽、双千亿、三大湖”重点任务,谋细谋实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的服务保障举措,以法治之力、检察之效护航经济稳中快进。依法持续加大涉企案件监督力度,重点纠治违规异地办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等问题,助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主动对接我区特色优势产业和知识产权保护实际需求,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以法治力量护航浙中科创走廊建设。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主动融入“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协同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助力完善“树积道新风、建善治新区”基层治理体系。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责,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助推清廉金东建设。
三是立足职责使命,以更强作为优化监督质效。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重要要求,深入推进“四大检察”依法履职、一体履职。高质高效做优刑事检察,健全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完善“诉讼办案、风险防控、推动治理”办案机制,一体促进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精准有效做强民事检察,加大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突出虚假诉讼监督、民事终本执行监督等重点,持续推动提质增效。规范有序做实行政检察,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有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公益损害难题,办理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高质效案件,打造金东特色的公益保护实践。
四是牢记人民至上,以更实举措保障群众利益。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优做实检察为民。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完善“打击预防、赔偿修复、惩治教育、完善治理”生态司法保护模式,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用心办好涉衣食住行、安居乐业等民生案件,抓实抓好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切实守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和军人军属等合法权益。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统筹加强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预防犯罪等工作,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协同人大深化“三官一师一员”进站机制,将检察服务送到基层一线。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新风尚。
五是始终从严从实,以更大力度抓好自身建设。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永葆“打铁自身硬、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韧劲。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细化检察人员职权配置“四张清单”,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开展同堂培训、庭审观摩、实务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培养一专多能的“全科检察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大力弘扬“六干”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以“松傲一身正”的姿态,更好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全面过硬。
各位代表,守正创新勇于攀登、担当实干贵在落实!2026年,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持续驱动金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力推动“增长极、新中心”全新跨越,生动展现中国式现代化一流新区新图景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五检行动”:指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的“检优营商、检促治理、检护民益、检执联动、检队过硬”五个专项行动,旨在通过上下一体、协同作战,努力实现服务更有力、业务更精湛、队伍更过硬、评价更满意。
2.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党中央关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决策部署,于2025年统一部署的全国性专项监督。要求各地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融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3.涉企刑事“挂案”:指刑事诉讼过程中,涉及企业的案件被立案后,因各种原因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久拖不决,从而形成“挂案”。“挂案”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使涉案企业和有关人员长期处于被追诉状态,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
4.知识产权刑事检察白皮书:2025年4月,在第25个知识产权宣传周来临之际,区检察院出台《知识产权刑事检察白皮书》,对近年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开展系统分析,研究行业领域新变化、新趋势,提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策建议,努力为金义新区知识产权法治建设贡献检察智慧。
5.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布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中规定,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社会治理工作存在预防违法犯罪制度不健全、存在明显监管漏洞、有较大治理风险、需要及时处置整改等情况的,可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
6.行刑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主管部门,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的工作制度。
7.成品油“自流黑”:指无合法经营资质的自备油管及装置、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站点的统称,与公共安全、偷逃税款、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交织,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8.民事支持起诉:指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可依据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者个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9.“堰河纾困”:近年来,区检察院围绕多维收集线索、多元为民纾困、多方协同治理,高质效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进司法救助业务培训班上专题交流,相关案例及做法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
10.“大堰河”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指区检察院立足我区地域文化实际和未检工作情况,打造的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品牌,品牌灵感源自艾青代表作《大堰河——我的保姆》。近年来,“大堰河”智慧未检工作室被授予“浙江省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称号,未检干警获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浙江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等荣誉。
11.“启明星计划”:2020年以来,由区检察院牵头发起,邀请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共同参与支持的未成年人观护帮教项目,旨在通过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促成在帮教考察期间改过自新、重塑自我、预防再犯。
12.“大堰河”检察文苑:2025年4月,区检察院联合金华市作协、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和区作协等单位,举办“新时代检察故事”暨“大堰河”检察文苑征文大赛,并邀请国家级、省级作协会员走进检察院采风,协同培育高质量检察宣传文化作品49篇,有力推动文化兴检、文化强院,为新时代金东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文化力量。
13.“积道·研法”:2024年以来,区检察院围绕丰富“积道明检”文化品牌内涵外延,开展“积道·研法”系列活动,通过学术沙龙、案例研讨、实地调查等形式,充分发挥法学专家、业务骨干、标兵能手引领示范作用,更高水平锤炼业务素能、强化理论功底、培育检察人才。
14.“三个管理”: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5.“枫桥式检察室”:2023年以来,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围绕“检察履职的前沿阵地”“矛盾化解的治理前哨”“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三大定位,锚定建设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总目标,加快实现检察室工作运转有序,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有力,检察为民工作务实有为,保平安、促治理、护共富工作坚实有效。
附件2
有关案例说明
1.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陈某某及其包装公司曾因未经深圳某公司授权,制作销售国内知名义齿品牌包装盒,多次被追究法律责任。后陈某某恶意注册该品牌商标,并向公安机关举报朱某某、付某某侵犯其商标权。区检察院深入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准确认定商标权利人系深圳某公司,陈某某的商标系恶意注册,不应当予以保护。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促成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赔偿深圳某公司相关损失。
2.轮式专用机械车危险驾驶案:2024年12月,孙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轮式装载机械车,因操作不当碰撞道路绿化带,致其本人跌落受伤,绿化带及车辆受损。经交通事故认定,孙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区检察院结合在案证据和实地调查情况开展审查,严格区分车证不符状态与主观规避驾驶资质的违法行为,在依法认定危险驾驶罪基础上,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从重情节不予认定,2025年4月,区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和量刑建议,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孙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3.打击“交通碰瓷”保险诈骗团伙案:区检察院依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的线索清单,组建民事检察、刑事检察联合工作专班,构建车保诈骗线索分析数字监督模型,全面排查打击以二手豪车恶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赔偿款等犯罪,办理相关汽车保险诈骗犯罪38人,涉及伪造事故34起,涉案总金额达460余万元,有效保护11家保险公司合法权益,并同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促进源头防范。
4.督促保护省一级古道行政公益诉讼案:金东区太阳岭古驿道距今有1800多年历史,是古代浦江通往金华的主要驿道,2023年被省有关部门认定为“浙江省一级古道”。2025年区“两会”上,人大代表针对太阳岭古驿道保护利用不力问题提出建议,区人大依据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机制,将建议移交区检察院。区检察院迅速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落实保护性修缮,并与区人大成立工作联络组,开展全过程督办,推动将修缮项目纳入区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目前首期修缮项目已完成验收,取得良好效果。
5.通过检察技术鉴定监督纠正刑事判决案:2025年1月,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曹某甲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时,曹某甲称其于2015年12月被判处危险驾驶罪的刑事判决书中所涉人员并非其本人,怀疑是其姐姐曹某乙冒用其身份所致,并提出刑事申诉。在省、市检察院统筹指导下,区检察院技术人员协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开展指印比对鉴定,确认曹某乙系该危险驾驶案件中自称为“曹某甲”的人员。检察机关依托鉴定意见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法院裁定将判决书中被告人身份由“曹某甲”更正为“曹某乙”。
附件3
有关图表

